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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有可能搞错名字,因为有姓名相同的人。如果出现问题,应该去找当时主办的法官,要求更正。法院判决书是不允许有差错的,特别是当事人的姓名更不允许有差错,出现姓名差错会导致执行的麻烦。如果被告姓名打错了,法院会作出补正裁定来弥补判决书的瑕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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