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作者:缅甸小豪
围观群众:16
更新于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1

案例名称: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xx年11月30日

一、案例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研究主题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三、发展历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3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xx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最终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四、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红利,已基本释放完毕,“后发劣势”日渐彰显。在双轨制之下,各种特殊利益集团逐渐成型。经济改革尚未最终完成,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尚待更有效地启动。但不愿继续改革,靠着特权吃市场的“原地不动派”,已隐然成为一股力量。

同时,随着社会自由的增加,民间迅速觉醒,自我治理的要求高涨。特殊利益背后的特权现状,与普遍的平权诉求,发生激烈碰撞。在更现实的宏观层面,权利缺乏导致的消费不足,也使中国经济难以持续运转。中国已不可能不继续改变。“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回归具体领域,需要明晰土地产权,给农民“更大的财产权利”,以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成现代市场经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城乡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1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为7019元,增长13、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15、0%。

从数据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1,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

2、农民从土地中获益甚少

现在所有的城市土地加在一块也就2、5亿亩,但是农民拥有三大块财产——18亿亩承包地、2亿亩左右农村宅基地,以及不到1亿亩的其他二三产业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城市2、5亿亩土地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一个财产,但是农民拥有的这些资产因为受到各种各样的产权不明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很少。根据统计数字,现在每年农民从财产性收入得到的收入不到3%。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一般讲的财产权应该有三个权利,包括处置权、转让权、抵押权。所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应该让农民可以进行抵押、出租、出借、转让。

(二)问题分析

要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早在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法规,全国不少地方也在试点。但由于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而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用地流转权利缺乏可靠保障,如何打破坚冰,让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也能够真正受益,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已经千呼万唤,而且也是大势所趋。我国土地目前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奇缺,各地正在掀起一场“推山填海”的找地运动,亟盼农地解困;二是农地闲置惊人,下乡走一走,空心村比比皆是,这既是资源浪费,也不符合城镇化的要求;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政府对城镇和工业用地的垄断带来了这一问题;四是政府以往的征地方式引发的社会矛盾凸现且成本逐年高涨,在以往的大规模征地进程中,农民却是权益受损最严重的一方,补偿标准按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所以矛盾重重。有学者统计,2012年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有60%用于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农地和农民长期被差别对待,城乡存在巨大权利鸿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要建立健全,就必须依靠要素市场的平等化,必须实现城乡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也要赋予更多其他政治权利。当然,此前农地入市试点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要在未来试验改革中针对性地规避或完善。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目前我国群体性上访事件中60%与土地有关,问题不可谓不大。农地直接入市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仍然有待各地的改革深化和具体实践。

(三)方案对策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城乡土地领有同等的产权权利、适用同等的法律规则。这意味着集体土地不需要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的程序、过地方政府的手才能上市。农民持股的村集体,甚至持有单块土地的农户及农民本人,都能同地方政府一样,成为土地供应的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而且这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转过程中要始终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即允许的是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但要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本原因,是其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这意味着,即便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小产权房也无法合法化。

2、农村土地确权:

农民享有的法定财产权利中,土地是其最主要的要素。但是跟农民有关的农村集体土地中,农民的用益物权长期得不到保障。除了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享有用益物权外,对村集体的资产,农民也享有相应的权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土地财产权,包括抵押、处置及最根本的交易权。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如科斯定理所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确权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关系的终结,也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需求在倒逼产权权利的界定。截至xx年6月,全国林地确权27、02亿亩,已完成99、05%;颁发林权证1亿本,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96、37%。全国农地确权,应像林地确权一样,尽量在物理上确权到每家每户;一些农地如果在物理上确权到户难度太太,那可在物理上确权到村集体,但在股权上仍要确权到户。这样,持有本村全部或部分农地的村集体就是股份公司,村集体持有的农地就是法人财产,农户或农民就是股东。这两种确权方式,均可确保农户或农民对农地的产权权利,在此基础上,村庄治权与产权分离也就手到擒来了。

3、治权产权分离:

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治权产权不分:一方面村支书或村主任以村集体的名义,把持了本应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治权,做了几十年的村支书与村主任并不鲜见,根本不受任期限制;另一方面这种落到少数人手里的治权,又延伸到根本没有确权到户的村集体土地上,这些内部人等于变相把持了本应属于农户与农民的农地等资产,可以通过利益输送等隐蔽方式甚至明目张胆的方式化公为私。这是农村不稳定的根源所在。

(四)评估决策

1、农村产权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转包耕地、出让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是给农民发了三个大红包。

第一个红包是耕地转包。农民将承包地转包出去,平均转包的费用上海大概一千多元,中部七八百元,西部是三五百元。

“这些地你自己不种让别人种一年拿到七八千块钱。两口子到城市打工,一年挣6万块,加上转包费,一年收入7万,就进入中等收入家庭了。地交给别人种,人家搞规模化经营,效率高,又可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你不转包出去,你就拿不到第一个大红包。”

第二个红包是出让宅基地。一旦宅基地商品化,商品价值一下子可以实现几十万亿,就装进农民口袋里了,城乡收入差距一下子就缩小了,中国就可以走出中等收入的区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了。

“现在中国土地最大的潜力是宅基地,城乡建设用地一共22万平方公里,包括县城和城市以上的大中小城市占5万,宅基地却占17万,农村一个人的建设用地是城市的3、5倍。宅基地这么大的红利,这么大的.资源不去发挥作用?三中全会把这个金库打开了,谁率先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谁就可以拿到这个红包。”

第三个红包,便是《决定》提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过去农村建设用地是先征地变成国有,再搞一级开发,再进行招拍挂,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了,无论是集体收入也行,分给老百姓也好,又是一个大红包。

2、对于此次农村产权改革的担忧:

一些人担心农民获得土地产权后,就会受骗廉价卖掉土地而生活无依。这些自诩的聪明人,是把农民当成智力比自己低的非人类。我们要相信农民的智慧,想用一把彩色玻璃珠去换农民的土地无疑是天方夜谭,农民不是短视的,他们会更注重长期的发展。换个角度来讲,虽说“农民不能失去土地”一直被看成是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象征,看成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红线。这个方案正在突破这一禁忌。但事实上这应该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既然农民以前没有实质性地拥有土地,失去便无从谈起。对此前的所谓集体进行“所有权”登记确认,权属人才可以按自己意志,决定“失去”或者是“继续拥有”。如果国家承认农民有一块跟国有土地“平等的权利”的土地,并且可以交易,当然比随时可能被拆房赶人要强得多。这就类似于十几年前的“买断”政策,如果不给农民土地“确权”,农民连“买断”的

机会都没有,从前理论上的拥有便成为现在事实上的没有。

还有些人担心热钱会涌向农村市场。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后,应该注意热钱向土地市场的大量涌入。最近几年,国际金融资本过剩,导致国际上亿公顷土地被金融资本侵占,形成新的“圈地运动”。而近几年,中国也存在增发货币,金融过剩的现象。一旦农村建设用地开闸,这个政策将对那些“有钱人”成为利好,便于他们将热钱流入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以后,农村建设用地将成为新的投资领域,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3、土地产权改革的阻力: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土地要实施流转,还面临着土地政策法规瓶颈。1986年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顾问杨重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允许出让或转让使用权。放开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最大瓶颈是法律红线,而所面临的法律瓶颈不仅止于《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甚至《宪法》都得随之进行修正。

“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强调,《决定》中提出“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要打破传统的利益固化格局并非易事。一是这种利益固化格局已形成,如果切断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链条断裂。二是农民的权益保障呼声较弱。要想实现“同市同权同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结语

古老的土地,连接过去伸向未来,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

我们走过乡土,走过城镇,走过大都会,

又将目光聚焦在了黄土地、黑土地、红土地上;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

这片土地曾经悲伤,这片土地曾经辉煌;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

这片土地沐浴阳光,这片土地充满希望。

六、参考文献

1、何三畏,《土地:60年后的又一个巅峰时刻》,《南方人物周刊》,xx年11月1日第38期。

2、陈斌,《产权治权分离稳定繁荣之基》,《南方周末》,xx年11月21日。

3、周其仁,《改革土地财政的难点》,,《经济观察报》,xx年11月16日。

4、戴志勇,《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完成现代国家转型》,《南方周末》。

5、《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6、高远至,《农地入市大势所趋》,《半月谈》。

7、王珂,《统一城乡用地市场,赋权是关键》,中国网。

8、《中财办:农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9、《<决定>起草组成员:三中全会送了农民三个大红包》,凤凰财经台,xx年11月26日。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2

一、案例概要

(一)案例来源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案例来自于《半月谈》(内部版)20xx年第2期。

(二)案例内容概要

最近,在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副职过多的问题也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议论话题。一些地方配备的副市长、副秘书长等竟然超过了两位数。

客观上说,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十七大前的新一轮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中央对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作出了减少的统一规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副职干部过多、甚至过滥的问题,副秘书长10多个,副镇长一大桌还坐不下。其原因有三:一是减牌子难减人。一些地方启动了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工作,牌子好撤,但官员难消化,所以只能都挤在一个牌子下;二是增新人难减老人,干部退出机制不畅,导致干部走得少,来得多;三是挂职干部“身份需要”。虽然挂职干部不占职数,但客观上还是多出了不少带有副职名头的官员。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一)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存在“十羊九牧”,官多民少。对于高层的领导来说,多几个副职的位子便于他们控制下属,层层设人,领导不必躬身于职工和群众当中;副职多是导致病垢百出的主因,如果一正一副或者不设副职,岂不“精壮”?副职配多必然引起权力均衡、利益均等、关系协调等问题,最后归结为加重百姓负担。荀子曰“士大夫众则国贫”。南宋的史尧弼指出:冗员多生旷职,无其事虚设其官,无其功空食其禄,坐无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禄,尽无穷之欲而有穷之财。致使财政入不敷出,农民负担苦不堪言。

第二,副职过多,分工不明确,职能交叉,有利的事争着办,无利的事互相推诿,造成出勤不出力,办事效率低下。有人不无讽刺道:三分之一干,三分之一看,三分之一在捣蛋。现实中副职之间互相扯皮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且从事一线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的例子却屡见不鲜。凡是副职过多,冗员过剩的单位和部门,再有能力的一把手也难调动和发挥广大干群的积极性,最终下场难逃“为官一任,山河依旧,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的结局。教人做事要精益求精,否则,即使有一千只手也解决不了问题。

第三,官多必令出多门,互相制肘,无所适从。副职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一点实权也是明争暗斗,正职整天疲于平衡关系,权力要平衡,待遇要均分,利益要均摊,不能有丝毫的偏心和马虎大意。否则,矛盾不断,小事难办,大事叫你出乱。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权”力之乎也,权是角逐的最终目的。多位子可以便于他们平衡关系,你塞一个人,我也塞一个人,皆大欢喜;多位子也有利于某些有心搞腐败的领导批发官帽,坐地收钱。当然,还有重要的一条,因为多设副职的位子产生的各种成本由国家埋单,领导个人并不掏半文钱。

(二)行政管理学理论依据

第一,主体部分失灵,政府机构与人员设置的体制出现问题,现在更多的是根据上级的好恶来设置官位的多寡。管组织人事干部任免编制部门没有决策权,不管编制的手里握着使用权。编制都是行政一把手担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可是提拔使用干部的决定权却在党委部门的一把手;这样自然会造成管事者说了不算,不管事者说了绝对管用。有时再加上文件规定有弹性,诸如可配副职若干和可适当增配副职,无形告之副职配置可随意性,久而久之,副职便失去了限制;像副秘书长任用程序简单,又无需人大部门通过,更为副职泛滥开了绿灯。

第二,作为监管人事任免和具有选举权的人大和人大代表,有时为了一团和气和怕得罪党委政府,放弃监督权和主张权,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副职的多而滥增加了国家的运行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加重他们的负担。社会上现在都质疑大量超员的副市长、副县长、副乡长是怎么能通过人大被任命的。附件器官失效也应承担责任,不能一推了之。监督者不主张自已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

第三,官本位是我国旧体制带来的老病,只要没有“新药”对症下药,很容易旧病复发。比如特权思想和官官相护等,一旦发作就像流行瘟疫一样迅速蔓延。身体多病最容易被细菌乘虚而入,是腐败的绝佳时机,收了人家的钱不提拨人家怕被“撕票”,违规提拔又怕出问题,只好给人搞个容易的“肥缺”(副职),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最起码不会踩红线犯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制度管人,法律治事,真正让法律使想犯错误的人不敢犯错,让制度使有机会犯错的人犯不了错,让正义使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犯错,让道德使犯了错的人自已认错,让良心使犯了错的人感到忏悔和自责。用法律和制度去约束手中的权力,改变权大于法,人管制度的本末倒置的现象,科学设置机构编制数额,精兵简政,不因事设庙,因事设人,建立高效的干部队伍。

第二,寻求良方,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标本兼治。对非法设置的机构和副职一律砍掉,新提拨副职采取竞争上岗,公平竞争,能者上庸者下。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开用人条件,公开缺位职数,公开选拨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

开竞争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彰显竞争魅力。对违规提拨副职者实行追究制,负连带责任,轻者丢官,重者法办。历史不会重复它的事实,历史会重复它的规律,对待副职过多的最佳方法是对症下药,最好的状态是正常,最有效的手段是平衡,最高的境界是自然。

第三,有了法规,还要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批的干部提升报告应当严格把关,违反规定的坚决不预批准。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副职设置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有监督职能的尽到监督责任,有实施设置职能的要尽到科学合理的责任,有权力提拔副职的要尽到不违规的责任。管好一个职位,选好一个人,避免劳民伤财,提高办事效能。克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成本加大,人力资源浪费。

三、分析的结论及其推论

(一)结论

民意希望政府精简不合理的官员设置、切实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克服人浮于事弊端、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但不少地方政府反而越来越甚,机构设置越来越多,人员越来越臃肿,干部队伍越来越庞大,副职配备越来越豪华,干部级别越来越高,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配备和任命副职的豪华阵容,副职过多过滥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大有蔓延扩展之势。冗官冗员似乎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冗官冗员不仅占用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财政预算和行政开支,而且人浮于事,一些官员互相制肘,互相推诿,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时也助长了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错位,实在是弊大于利。

(二)理论及实践推论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这里所说的各种资源,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以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资源;这里所说的成果,是指管理成果;它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成果,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成果;这里所说的效益,既是指社会效益,也是指经济效益,但主要是指社会效益,实现公共利益的程度是衡量社会效益的主要标准。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

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增多的人员和机构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三)感想

官职本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数量和范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过度开发和使用就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解决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任用干部尤其是副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待破解的沉重话题。副职过多过滥造成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又各自独立成圈,反而愈发难以协调和统筹兼顾。它直接导致层级和环节的增多,摩擦增大,效率低下。有的事看似人人都管,实际却谁也不管;有利的事又人人抢着管,棘手的事却个个都推诿。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所谓的领导是人民公仆是观念已经异化了,异化成真正的享有特权的官僚了。其实,对于行政工作来说,金字塔的结构才是合理的结构,越处于上面的领导越是少,而需要的是大量普通工作人员组成塔基,因为决策的人并不需要太多,大量的人员是要到一线中干具体事情。如此,才能让工作有效开展,也才能体现行政效率。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大家有进行过关于审计案例的分析吗?相关的报告又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1】

一、简析我国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审计缺乏独立性

“领导直接管理审计部门”是现阶段我国企业所采取的主要审计模式,该模式的好处在于管理层可以通过直接管理的方式及时快速地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但这种模式无法明确审计部门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大大削弱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降低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权力,直接后果就是审计工作的开展受到阻力,无法真正实现审计职能。

(二)会计审计体制缺乏合理性

作为国家监督企业经营状况及管理情况的重要工具,企业的会计审计机制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自我约束,促使董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能够自己履行各项职责,因此审计体制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还在实行内部审计与岗位管理的双轨制,使审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尴尬地位,加之审计工作本身存在的漏洞及法规的不完善,审计部门俨然成为为企业管理层服务的工具,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有效性,部分或完全丧失了原有的监督职能,最终损害了企业及国家的双重利益。

(三)审计方法及手段缺乏恰当性

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及内部情况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企业的总体目标也会相应地出现变化,但是很多审计方法和手段并未做出应有的调整,仍旧沿用传统的审计模式,将以“防弊差错”为主的合规合法性检查视为工作重点,无法发挥出审计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营责任的作用。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性被制约,审计水平及能力的落后,种种因素导致审计工作始终停留在查账层面,无法建立起集管理与技术评价为一体的现代化审计机制,无法达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审计目标。

二、强化企业内部会计审计的措施分析

(一)构建独立性强的审计部门

众所周知,会计审计是约束企业经济行为的主要手段,会计审计在企业管控体系中被赋予了重大的职权与作用。为了使会计审计工作能够有序且有效地进行,真正发挥出监督并管理企业经济行为的作用,必须增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及权威性。这就涉及到一种全新的内部管理模式的建立,应当将会计审计部门直接设置成企业董事会的直属部门,使其脱离企业管理层的直接领导与控制,这有助于削弱管理层对各项审计工作的影响力,确保企业内部审计结果具有准确性及权威性。

(二)拓宽会计审计的审计范围

随着各项经济政策的放开,企业的经营范围已经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是越来越精细的内部职能划分,因此企业应当相应拓宽内部审计的范围,最终达到监督审查企业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及组织机构有效性的目的。内部审计部门不仅是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部门,更是指导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的部门,所以其工作重心应当放在全面考察经营活动的重大问题及倾向性问题上,在与审计重点结合的过程中,查证各项审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尽可能总结出有针对性且有价值的建议,从而充分实现其工作职能。

(三)健全会计内部监督机制

构建完善且合理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是企业能更好发挥并强化会计审计监督职能的前提,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企业要明确并提升审计的地位,使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在全企业全部门得以认可,高度重视所有经济业务全过程中的检查、核算、监督;其次,可以增设企业会计结算中心,以此强化企业的资金融通通道,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控制,从而更快速地发现并解决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安全有序的监督体系。

三、小结

综上所述,会计审计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企业应当重视会计审计现有的问题,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并予以实施,提升会计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加速企业发展。

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2】

一、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制度的主要问题

需要承认,会计审计制度在现代企业建设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对于企业的预期运转和规划方向都提供了足够的保障,也保证了成本的节约和效益的提升。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需要完善提高的地方,来保证企业的会计审计制度能够发挥更好的效应。

(一)会计审计工作的独立效果不好

有一部分企业还没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固定的制度,往往是不加审计或者临时性的进行;而更多的情况是会计审计制度自身由管理层直接管理,亲自进行活动,固然有其执行力增强的优势。但是对于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则是一个不小的削弱。审计工作是对于企业财务工作的一个防护底线,因而保证不受到特别的干预是其发挥作用的一大前提。如果独立性不够,在受到管理层直接领导的同时需要对他们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正性和信服力都会受到一定的削弱。

(二)会计审计工作的系统配合环境不好

会计审计工作的本身是保障财务工作的发挥而存在的,但就现实工作情况而言,审计工作一直以来执著于会计账目,而核对账目的方式也比较的传统,对于责任风险和问责机制方面一般而言没有什么系统的合作。往往审计出现问题,然后在改动和追责方面迟迟没有动静,对于会计记录也是照样执行,更没有及时的针对相应作出的决定进行及时的修正。会计和审计发挥作用不应该仅仅是孤立的,发现问题只是最初的一环,而与之衔接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没有相应的跟上,则会必然的导致迟缓和滞后的情况。审计工作是对于风险评估的再判断,如果没有及时的手段进行规避,只是为审计而审计,则必然的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三)会计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

由于企业扩张速度比较快,往往招收人员方面也没有过多的限制,一方面刺激了企业的发展也满足了本身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不过关,也造成了不小的隐患。任何制度、规划和工作,最终都是要落实在人的身上的,人的执行方面不能过关,那么前者往往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一般而言,能够满足需要的会计审计人员都有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但是本身的实践能力则需要一定时间来进行消化。另外,做好审计工作由于需要对于会计记录进行综合评估,因此除了相应的财务知识之外,对于管理、风险评估、相关法律以及计算机统计应用等方面都应该有一定的涉猎。而大部分会计和审计从业人员在综合水准方面并没有过硬的实力,审计账目尚可以应对,面对综合分析往往力不从心。

二、对会计审计制度的改善建议

(一)维护会计审计工作的独立运行

会计审计制度是企业自我控制的重要机制之一,对于内部管理而言处于一个重要的地位。因此需要发挥作用应当处于一个比较独立的地位,以避免无关因素的干扰;对于会计行为应当保证监督和独立性,避免出现会计记录用来敷衍的状况,以保证其客观性和权威性。从机构结构方面设置,可以考虑将会计审计机构挂在董事会之下,作为其直属部门。以避免受到管理机构的无端干预,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其权威性,保证相应机能的正常发挥。

(二)合理完善内部会计审计的配套机制,保证运行环境的宽松和效率

现阶段会计审计方法上面就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企业风险规避的需求,也需要改变以往仅仅针对账目的方式,建立风险基础审计方式,以保证全面综合的评估功效。从自身结构方面进行完善和进步,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同时,需要将会计和审计工作真正的和责任制度联系起来,保证及时的问责追责,将审计的结果作为调节和整顿的依据,以保证整体控制的顺利和科学性。通过及时的审查和调整,能够迅速的从发现到解决问题,做好企业的风险规避工作。信息技术的运用也是加强会计审计工作的一个种地,计算机数据化处理相对于人工处理有更加便捷迅速的优势,而统计和评估方面新技术的运用也会进一步解放人力资源,保证能够恰如其分的应用。

(三)加强会计审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人事管理

针对人员素质上的问题,首先是在选拔方面,尽量的避免完全不懂行的员工进入,然后考察应该也不仅限于经济管理方面,尽量的从综合素质比较高的人员中进行选拔和擢升,保证会计审计工作的人员能力限制。对于已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则是应该全面的培养和强化其素质,通过培训和交流学习,提高员工在整体上的操作水平,尽量的保证会计人员能够独立的完成任务,审计人员能够独立的进行审核。此外,对于会计审计人员在纪律上的约束应当严明,在管理方面需要对他们保持足够的压力和监督,尽量的避免员工出现舞弊谋私的现象。


更多相关热门文章推荐阅读:

非特殊说明,本文版权归 科普观察网 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分类: 文章

本文标题: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样式(审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本文网址: http://jskepuxin.com/wenzhang/7336.html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网站分类
搜索
最新留言
    标签列表